我院被省自然资源厅确定为负责省级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和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单位
发布时间:2023-06-07 10:46:14 来源: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和国土整治院(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应急中心)
5月31日,我院被省自然资源厅认定为负责省级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和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单位。
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和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技术能力、知识储备、政策把握等要求高,标准严。根据省厅关于省级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和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单位资格要求,我院成立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和耕地破坏程度鉴定两个工作专班,专业涵盖地质、矿产、水工环、土地、测绘等,先后赴辉县、新县、渑池等地参与鉴定工作,为依法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下一步,我院相关技术人员将进一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坚持以依法依规、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工作,用精湛的专业技术,出色的业务能力打开服务省厅土地矿产执法新局面,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